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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內部報備制度
在生活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xiàn),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guī)程或行動準則。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內部報備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下屬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總部各職能部門的重大信息內部報備工作,保證公司內部重大信息的快速傳遞、歸集和有效,及時、準確、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維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有效地維護并提升公司的公眾形象,根據相關法規(guī)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披露條例”)、《公司信息管理》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重大信息內部報備制度是指當發(fā)生或即將發(fā)生本制度所規(guī)定的應報備的信息時,本制度規(guī)定的負有報備義務的責任人根據報備程序及時將相關信息向公司董事長、董事會秘書報備的信息流轉傳遞制度。
第三條 本制度所指負有重大信息內部報備義務的責任人為公司總部各職能部門負責人。
第四條 公司董事會秘書負責組織和協(xié)調公司內部重大信息匯總上報董事會的工作,是公司重大信息內部報備的總負責人,董事會辦公室是公司內部重大信息匯總收集及監(jiān)督部門。公司信息匯總后,需對外披露的重大信息,根據披露條例執(zhí)行。
第五條 為保證公司重大信息披露的及時性,信息報備責任人應將相關信息按照本制度規(guī)定向董事會辦公室報備,再由董事會秘書按照相關程序予以披露。
第六條 本制度適用公司總部各職能部門,由公司總部各職能部門負責匯總下屬分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大信息并向公司董事會辦公室報備。
第七條 公司下屬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其50%以上的股份,或者能夠決定其董事會半數以上成員的當選,或者通過協(xié)議或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控制的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報備
第八條 為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信息報備責任人應在出現(xiàn)本章規(guī)定的應上報信息的一個工作日內,將相關信息向董事會辦公室報備,再由董事會秘書按照相關相程序予以披露。
第九條 公司計劃部應向董事會辦公室及時、準確、完整地報備關于公司及公司下屬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下信息:
(一)贈與或者受贈資產;
(二)對外委托理財、委托貸款、與銀行等金融構簽訂的借款合同等;
(三)對外提供擔保;
(四)對外提供財務資助;
(五)公司業(yè)績發(fā)生重大變化的預告、快報及盈利預測的修正;
(六)增資、利潤分配和資本公積轉增股本事項;
(七)發(fā)生重大虧損或者遭受重大損失;
(八)發(fā)生重大債務或者債權到期未獲清償;
(九)發(fā)生重大違約責任或者大額賠償責任的支出情況;
(十)計提大額資產減值準備;
(十一)公司預計出現(xiàn)資不抵債(一般指凈資產為負值);
(十二)主要債務人出現(xiàn)資不抵債或者進入破產程序,該公司對相應債權未提取足額壞帳準備的;
(十三)主要資產被查封、扣押、凍結或者被抵押、質押;
(十四)公司變更會計政策或者會計估計;
(十五)獲得大額政府補貼等額外收益,轉回大額資產減值準備或者發(fā)生可能對控股子公司資產、負債、權益或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財務事項;
(十六)公司發(fā)生大額銀行退票的。
第十條 公司策劃部應及時、準確、完整地向董事會辦公室報備關于公司及公司下屬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下信息:
(一)新公布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行業(yè)政策可能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
(二)公司經營情況或者環(huán)境發(fā)生重大變化的情況;
(三)購買土地及簽訂土地出讓合同;
(四)受讓或轉讓房地產項目;
(五)與單一簽訂的金額等于或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的銷售合同。
第十一條 公司總裁辦公室應及時、準確、完整地向董事會辦公室報備以下信息:
(一)公司變更公司名稱、注冊地址、主要辦公地址和聯(lián)系電話等;
(二)公司形象/品牌的宣傳與報導及高管接受采訪;
(三)控股子公司變更公司名稱、公司章程、注冊資本、注冊地址、經營范圍、主要辦公地址等;
(四)下屬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因違法違規(guī)受到調查。
第十二條 公司董事會辦公室應及時、準確、完整匯總公司及下屬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列信息,并由董事會秘書按照相關相程序予以披露。
(一)購買或者出售資產(不包括購買原材料,以及出售產品等與日常經營相關的資產購買或者出售行為),交易金額等于或超過人民幣1000萬元的;
(二)租入或者租出資產、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資產和業(yè)務,交易金額等于或超過人民幣1000萬元的;
(三)對外投資(包括對外收購、增持股份及增資等)
(四)與公司關聯(lián)人之間發(fā)生的關聯(lián)交易;
(五)公司下屬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發(fā)生的交易事項所涉及的金額占該控股子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10%以上的;
(六)訂立重要合同,可能對公司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發(fā)生重大影響;
(七)受到刑事處罰、行政處罰;
(八)訴訟、仲裁事項;
第十三條 責任人為保證信息報送的及時性可將有關材料通過電子郵件的形式報送并口頭通知董事會辦公室,若有必要應及時報送正式文件。
第三章 其他信息報備
第十四條 為做好投資者公共關系工作,對于本章規(guī)定的相關信息,信息報備責任人應于每月15日前將相關信息向董事會辦公室報備。
第十五條 公司營銷策劃部應及時、準確、完整地向董事會辦公室報備關于公司及下屬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信息:
(一)公司對外發(fā)布的地產項目具體進展信息;
(二)公司房地產品牌規(guī)劃及宣傳推廣方案。
第十六條 公司經營管理部應及時、準確、完整地向董事會辦公室報備關于公司及下屬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信息:
(一)產品銷售情況;
(二)經營指標完成情況;
(三)房地產項目工程進展情況。
第十七條 公司人力資源部應及時、準確、完整地向董事會辦公室報備關于公司以下信息:
(一)公司組織架構;
(二)公司員工專業(yè)構成及教育程度構成情況;
(三)公司高管履歷、薪酬等相關信息。
第四章 其他
第十八條 本制度所指關聯(lián)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公司控股子公司與關聯(lián)人之間發(fā)生的轉移資源或者義務的事項,公司的關聯(lián)人包括關聯(lián)法人和關聯(lián)自然人。
第十九條 除根據本制度規(guī)定的應報備的公司內部重大信息之外,董事會秘書發(fā)現(xiàn)重大信息事項時,有權及時向該事項的責任人詢問該事項的進展情況,責任人應及時回答該事項的進展情況并向董事會秘書提供詳細資料。
第二十條 下屬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總部各職能部門以及在重大信息報送過程中獲悉公司重大消息的個人,應嚴格遵循保密原則,不得在公司作出信息披露之前以任何形式對外披露其所知悉的重大信息。
第二十一條 公司各職能部門,對于是否涉及重大信息報備事項有疑問時,應及時向董事會秘書或董事會辦公室咨詢。
第五章 罰則
第二十二條 公司各職能部門就其報備信息的及時性、準確性、完整性對董事會秘書負責。
第二十三條 發(fā)生應報備信息未及時報備或報備信息在準確性、完整性方面存在欠缺的,公司將根據報備程序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由于有關人員的失職導致信息披露違規(guī),給公司造成嚴重影響時,應對該責任人給予批評、警告,直至解除其職務的處分。公司董事會秘書有權建議公司給予該失職人員相應的處分。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公司其他制度規(guī)定各職能部門發(fā)生本制度規(guī)定事項時應報董事會辦公室審核或備案的,不影響控股子公司、分公司按照本制度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六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遵照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條例》、《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管理制度》等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七條 本制度自20xx年3月14日起施行。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辦公室負責解釋。本公司其他內部信息傳遞制度規(guī)定的內容如與本制度的規(guī)定相抵觸以本制度的規(guī)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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